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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正舜
現任:精業股份有限公司電子商業業務處系統諮詢工程師
精業公司「卡片收單及加值服務系統」專案經理
為加速解決磁條金融卡被盜錄危機,銀行公會早於
90年2月5日,即成立「磁條金融卡晶片化作業」專案暨工作小組,研擬磁條金融卡晶片化之可行性,以期徹底解決磁條卡之交易安全問題,並同時以下列原則為規劃方向:
一、擴大應用範圍以增加金融機構之收益。
二、支援卡片業務多樣化與消費通路多元化之發展。
三、考量與信用卡等其他晶片卡間卡片及端末設備整合。
四、支援企業金流電子化之需求。
依照原先規劃,各金融機構發行晶片金融卡,除了解決原磁條卡安全性不足之問題外,金融機構更可利用其業務彈性應用非常廣泛之特性,開拓各項服務通路,並與企業合作,提供各項售退貨交易,增加卡片之加值服務,讓持卡人樂意使用。因此,銀行不僅僅是換發卡片而已,更應利用或開發晶片卡之其它功能,例如收單業務及其它自行定義規劃之功能,來提高卡片價值與銀行之競爭力。
然而,由於換發金融卡之工程浩大,依目前的進度及發展態勢來看,許多金融機構發行晶片金融卡的重點工作均集中在如何快速汰換磁條金融卡,而忽略了財金公司與銀行公會原先規劃之美意。對一般消費者而言,發行晶片金融卡之目的似乎只是為了更換磁條卡片而已,至於晶片金融卡是否有其更多功能之應用,反而被忽略。因此,對金融機構而言,如何推動卡片業務多樣化發展以服務廣大之金融卡客戶並增加金融機構之收益,將成為未來主要課題之一。有關金融卡交易相關之技術問題已有多位專家與先進著墨甚多,本文不再贅述!以下謹針對金融卡購貨之實務進行探討!
金融卡現況之探討
依照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資料,截至94年3月止,金融卡流通卡數約為信用卡之1.5倍,但金融卡為金融機構創造出之收益卻遠不及信用卡。或許單從卡片交易數量不足以衡量金融卡與信用卡對金融機構真正之價值,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金融卡是否也可以像信用卡一樣,透過持卡人的消費行為,為金融機構創造出可觀之收益呢?
以目前金融卡使用現況來看,短期內似乎難以達成上述目標,究其原因,現階段金融卡交易大部分仍侷限於提款、轉帳功能,對於持卡人於日常生活中之購貨行為,金融卡能扮演之角色尚屬微不足道!目前持卡人使用金融卡交易之環境主要可分為:
一、實體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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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卡持卡人透過金融機構設置之ATM進行提款、轉帳、查詢等功能,這類交易目前只能算是金融機構提供予持卡人之服務,其中能增加金融機構收益部分僅跨行提款及轉帳,與信用卡每筆交易均可增加收益仍略遜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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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卡持卡人於特定地點以金融機構佈建之POS(刷卡機)進行轉帳交易。例如:合庫、彰銀等銀行於醫療院所或肉品市場等特定地點提供持卡人以金融卡進行轉帳交易。這類交易目前仍以服務持卡人或企業戶之目的居多,對於提高收益之助益仍屬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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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以國際組織發行之金融卡於特店進行購貨交易,例如VISA金融卡。問題是,特店若接受持卡人以國際組織發行之金融卡消費,勢必也接受持卡人以信用卡交易。對持卡人而言,使用信用卡可以先享受後付款之特性,似乎要比使用金融卡由戶頭中直接扣款更划算。
二、虛擬通路
目前大部份金融卡購貨之行為以發生於網際網路之虛擬通路交易上居多(例如:網路ATM等付費平台),網路ATM等虛擬通路固然對於金融卡購貨之推動有一定之助益,但短期內仍難如信用卡般廣為持卡人接受,主要之原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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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對於網路交易之安全性尚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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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持卡人來說,信用卡有消費額度之限制及止付之功能,或有損失是在可控制範圍內。但金融卡交易後,立即由帳戶內扣款,且一旦卡號密碼被竊取後,損失是帳戶內所有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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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雖然已成為現代人不可或缺的工具,但對於大部分中老年人而言,仍存在用上之障礙,自然而然的也限制了這類族群以金融卡購貨之行為。
由以上之觀點可知,金融卡購貨交易之環境與信用卡無論在實體或虛擬通路均已成為日常消費習性,尚有極大之改善空間。
推動金融卡購貨業務之阻力
一、金融卡持卡人信心須培養
由於過去幾年金融磁條卡在安全上發生之ㄧ些問題,使得持卡人對於晶片金融卡之安全性尚無法產生完全的信賴感!事實上,晶片金融卡交易之安全設計,係由晶片卡與發卡行決定,即發卡行決定卡片之密碼邏輯與基碼長度,與其他交易過程處理節點無關,故即使不法者從中盜錄交易資料,也無法製成偽卡,產製假交易,可以有效解決訊息在網路間傳遞與被盜錄之風險。此一安全機制,仍需透過不斷宣導與溝通,才可建立持卡人之信賴感,逐步消除持卡人對於金融卡交易安全性之疑慮。
二、先享受後付款觀念被扭曲
由於台灣持卡人在長期接受使用信用卡消費可以先享受後付款的消費觀念之影響下,已普遍養成了預支未來的觀念。對於大部分消費者而言,信用卡的確帶來許多好處與便利性,然而,部分持卡人,通常只記得可以先享受後付款,而忽略了本身之經濟能力,造成個人信用不斷擴張之惡性循環。
為避免個人信用之無限擴張,金融卡其實是最適合作為個人消費控制之工具(因為有存款才能刷卡),而金融卡同時也提供了一些暫時無法達到申請信用卡資格的人們的一種便利支付工具。只是以目前持卡人的交易習慣與信用卡的普及性來看,這樣的說法似乎不具吸引力,況且,沒有能力申請信用卡的人,恐怕先想到的也是廣告做得震天價響的現金卡吧。
三、金融卡購貨環境尚待建立
由於國情及持卡人消費行為之差異,國人以金融卡購貨之消費行為尚遠不及歐美國家普遍。長此以往,不僅金融卡購貨之環境尚待建立,同時,推動以金融卡購貨需付出之努力也較信用卡困難許多。
依VISA國際組織之經驗,VISA金融卡持卡人的消費習慣,一般而言大多是用於日常生活的中小額支出,如藥妝店、超級市場、咖啡廳、書店等。前述地點通常也都可以使用信用卡消費,如果這些地點既接受信用卡也收金融卡的話,那麼在先享受後付款的消費心理下,已經有VISA信用卡的人還會使用VISA金融卡來消費嗎?反之,如果這類商店連信用卡都不能用,在目前購貨環境下,幾乎也就意味著商店只接受現金,也就很可能不會接受VISA金融卡了。目前;在都會區裡,提款機到處林立,領現鈔根本不是問題,而這類商店似乎也不會認為使用現鈔會對消費者產生任何不便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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